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19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算30個月或財物及勞務契約價金總額執行率達95%以上(二者以先到者為準,不保證作滿契約金額)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載有「塑膠製品製造業(C805)」。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3。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嘉義市及其他地區(由本公司指定)。
※本次招標更新最新版本「三用表單(11406)」、「投標須知(1140623)」及其他相對應新版招標文件(含投標廠商注意事項、廠商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授權書)。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工程會114.06.04版)」及「開標當次電子領標憑據」,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 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電話:(02)8725-8303、傳真:(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