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GC06110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家用液化石油氣散裝運輸業務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09/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合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104,100
原始預算
$ 49,551,480
底價金額
$ 48,104,1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英惠
聯絡電話 (02)87258317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英惠
聯絡電話 (02)87258317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209597@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8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9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之開工日起一年或達契約金額,以先到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取得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以上)合格證照或證書人員1名。 特定資格: 1、須自有或租有(租有者應包括租賃證明文件)至少載重15公噸以上之LPG氣槽車(含車頭)15部(含)以上,車齡於合約執行期間未逾十二年,檢附氣槽車行車執照證明文件,每部應符合國家標準CNS7248液化石油氣汽車運輸槽體檢驗標準,並經政府機構檢驗合格(槽體之最高使用壓力18kg/cm2以上),須檢附公路氣槽車槽體檢驗報告。 2、廠商無法於投標時提出前開證明文件時,亦可以承諾書代之,應承諾於決標後5日內提出前開證明文件,如未能提出前開證明文件視同契約未履行,接受本公司終止或解除契約,所繳納之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全部不發還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本案修正後第2次招標,仍依原預算及規範重新招標.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提醒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注意有無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7、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英惠
聯絡電話
(02)87258317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英惠
聯絡電話
(02)87258317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209597@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8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9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之開工日起一年或達契約金額,以先到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取得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以上)合格證照或證書人員1名。 特定資格: 1、須自有或租有(租有者應包括租賃證明文件)至少載重15公噸以上之LPG氣槽車(含車頭)15部(含)以上,車齡於合約執行期間未逾十二年,檢附氣槽車行車執照證明文件,每部應符合國家標準CNS7248液化石油氣汽車運輸槽體檢驗標準,並經政府機構檢驗合格(槽體之最高使用壓力18kg/cm2以上),須檢附公路氣槽車槽體檢驗報告。 2、廠商無法於投標時提出前開證明文件時,亦可以承諾書代之,應承諾於決標後5日內提出前開證明文件,如未能提出前開證明文件視同契約未履行,接受本公司終止或解除契約,所繳納之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全部不發還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1.本案修正後第2次招標,仍依原預算及規範重新招標.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提醒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注意有無更正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7、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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