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5310E003 已決標公告

租賃非全時五人座客貨車公務車一批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0/08/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貿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49,8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651,860
決標折數
93.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育崇
聯絡電話 (07)5824141#341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黃育崇
聯絡電話 (07)5824141#3411
傳真號碼 (07)5824525
電子郵件信箱 708577@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期間為24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538,900元(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10
原公告日 110/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16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7 14: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69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中油公司南部採購中心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交車合格次日起算為期2年(24個月/ 12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4.廠商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兩者): (1)廠商投標時需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載有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者。 (2)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提供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2.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其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電話07-5824141-3411,傳真:07-5824525 煉製事業部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3602003,傳真:07-5854600 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疑問,請洽「蔡雅柔」,聯絡電話:(07)8715151分機7321 ※本案修改規範並延長等標期,請廠商注意。修改請購規範書之第參條第11項第(4)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育崇
聯絡電話
(07)5824141#341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黃育崇
聯絡電話
(07)5824141#3411
傳真號碼
(07)5824525
電子郵件信箱
708577@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期間為24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538,900元(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10
原公告日
110/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16 17:00
開標時間
110/08/17 14: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69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中油公司南部採購中心押標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簽訂交車合格次日起算為期2年(24個月/ 12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4.廠商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兩者): (1)廠商投標時需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載有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者。 (2)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提供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2.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其他】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電話07-5824141-3411,傳真:07-5824525 煉製事業部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3602003,傳真:07-5854600 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疑問,請洽「蔡雅柔」,聯絡電話:(07)8715151分機7321 ※本案修改規範並延長等標期,請廠商注意。修改請購規範書之第參條第11項第(4)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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