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二組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需同時符合上述資格,投標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備註: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案分兩個階段進行,各階段施工期間說明如下。
1.設計工作:
1.1設計工作為第一階段規劃,履約期限為自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期起至完成設計工作之文件共90日曆天。日曆天之定義詳本工作契約規定。
1.2開工後廠商應於30日曆天內提出設計報告書、圖,供本公司相關單位審查並據以修改;說明圖件採用A3,文件說明採用A4,廠商並應配合出席審查會及簡報說明。
1.3此階段設計工作共90日曆天。
2.監造工作:
2.1廠商需於本公司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提出工程監造計畫書
2.2監造計畫核定後至施工標案驗收完成為第二部分,履約期限為配合工程施工(未妥善配合致工程施工延誤時,仍以逾期論)。
2.3自工程驗收完成至廠商準備竣工文件完成申報竣工止為第三部份,履約期限為30日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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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疫期間各廠商出席人數限1人。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二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分機2631,傳真:07-365100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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