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B101D001 已決標公告

研發大樓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 (含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0/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05,686,345
原始預算
$ 114,726,818
底價金額
$ 107,843,209
決標折數
9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141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因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 本案工作地點為本公司高雄廠區及廠商處。 2. 本案履約期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開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止。詳契約第7條。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1090930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 續廠商資格: 一、廠商得以下列方式參與投標: (一)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並依以下規定辦理: (1)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共同投標辦法」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4家。共同投標協議書如工作說明書附件。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3)廠商共同投標時,各成員廠商均應提送「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投標時須檢附資料如下: (一)「建築師事務所」,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3)建築師證書。 (4)納稅證明。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其營業範圍須有「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 (2)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機構為投標廠商。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3)技師受僱於投標廠商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資料或受僱證明(查詢日期為開標日前3個月內)。 (4)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須在有效期限內)。 (5)納稅證明。 (三)「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3)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技師證書。 (4)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2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141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因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 本案工作地點為本公司高雄廠區及廠商處。 2. 本案履約期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開工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止。詳契約第7條。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1090930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 續廠商資格: 一、廠商得以下列方式參與投標: (一)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應與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並依以下規定辦理: (1)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共同投標辦法」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4家。共同投標協議書如工作說明書附件。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3)廠商共同投標時,各成員廠商均應提送「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投標時須檢附資料如下: (一)「建築師事務所」,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3)建築師證書。 (4)納稅證明。 (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其營業範圍須有「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 (2)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機構為投標廠商。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3)技師受僱於投標廠商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資料或受僱證明(查詢日期為開標日前3個月內)。 (4)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須在有效期限內)。 (5)納稅證明。 (三)「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須檢附下列資料供審: (1)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3)電機工程科、土木工程科及結構工程科技師證書。 (4)納稅證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2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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