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HA0700006 已決標公告

高雄煉油廠區保全及宿舍區門衛勤務工作(1年)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南海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290,724
原始預算
$ 44,629,612
底價金額
$ 43,394,424
決標折數
99.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英惠
聯絡電話 (02)87258317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英惠
聯絡電話 (02)87258317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209597@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新臺幣5,000,000元整、擴充期間1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2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3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46,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公司通知日開工起,為期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政府主管機關核可設立營業,依法納稅,且從事保全(駐衛勤務)工作之承攬廠商。 (1)保全業經營許可證明文件。 (2)開標日起算30天內仍有效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或保險單」。投標 廠商投保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至少為:每人體傷死亡新臺幣1,000,000元,每一事故體傷死亡新臺幣5,000,000元,每一事故財損新臺幣2,000,000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新臺幣10,000,000元,自負額最高不得超過損失之3%(且得就特定事故約定金額)。 特殊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起算前5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2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200萬元,需提出業主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正本或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預計履約期限為中華民國 108年3月16日中午12:00起,至109年3月16日中午12:00止,但以實際開工日以監造單位通知為準。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061109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7、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英惠
聯絡電話
(02)87258317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英惠
聯絡電話
(02)87258317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209597@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新臺幣5,000,000元整、擴充期間1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2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3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46,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公司通知日開工起,為期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政府主管機關核可設立營業,依法納稅,且從事保全(駐衛勤務)工作之承攬廠商。 (1)保全業經營許可證明文件。 (2)開標日起算30天內仍有效之「保全業責任保險證明或保險單」。投標 廠商投保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至少為:每人體傷死亡新臺幣1,000,000元,每一事故體傷死亡新臺幣5,000,000元,每一事故財損新臺幣2,000,000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新臺幣10,000,000元,自負額最高不得超過損失之3%(且得就特定事故約定金額)。 特殊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起算前5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2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200萬元,需提出業主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正本或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預計履約期限為中華民國 108年3月16日中午12:00起,至109年3月16日中午12:00止,但以實際開工日以監造單位通知為準。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061109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7、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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