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87258320分機832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631396@cpc.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桃廠不可燃ㄧ般事業廢棄物清理長約工作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9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11010松仁路3號521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陸萬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各自檢附)
(2)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有下列營業項目: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各自檢附。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為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者,須檢附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明等(含)以上,均須在有效期限內。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之清除及處理機構。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影本及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影本,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括無機污泥(代碼:D-0902)、一般性飛灰(代碼:D-1199)及底渣混合物(代碼:D-1103),如為公辦民營 (BOT或BOO)之處理廠商應檢附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廢棄物處理公文供審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完成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95%以上,以先屆者為準,餘詳工作說明書5.。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配合行政院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本案廠商如為共同投標,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1)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3家,
(2)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3)每一投標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1.(1)、2及第4.(1)項基本資格條件;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須符合第1.(2)、第3及第4.(2)項基本資格條件。
※110/04/12 1st更正公告:修正招標單第21.開標、審標方式,原為「不分段開標」,更正為「"分段"開標(依資格、價格之順序開標)」,其餘不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20,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19樓。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12T08:37:47+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11010松仁路3號521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各自檢附) (2)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有下列營業項目: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各自檢附。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為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者,須檢附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明等(含)以上,均須在有效期限內。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之清除及處理機構。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影本及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影本,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括無機污泥(代碼:D-0902)、一般性飛灰(代碼:D-1199)及底渣混合物(代碼:D-1103),如為公辦民營 (BOT或BOO)之處理廠商應檢附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廢棄物處理公文供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廠商資格摘要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完成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95%以上,以先屆者為準,餘詳工作說明書5.。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配合行政院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本案廠商如為共同投標,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1)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3家, (2)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3)每一投標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1.(1)、2及第4.(1)項基本資格條件;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須符合第1.(2)、第3及第4.(2)項基本資格條件。 ※110/04/12 1st更正公告:修正招標單第21.開標、審標方式,原為「不分段開標」,更正為「"分段"開標(依資格、價格之順序開標)」,其餘不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20,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19樓。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10年桃廠不可燃ㄧ般事業廢棄物清理長約工作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97-其他服務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2-53043140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2-53043140.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10412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13.50&job_number=MGF1070002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