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收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完成或達契約金額95%以上以先屆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可單獨或共同投標
一、單獨投標廠商(法人代表人為同一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1、2、3項資格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提供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影本供審查。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括非有害油泥(代碼:D-0903),處理方式為焚化處理(Z05)或熱處理(Z04)。
二、共同投標廠商(法人代表人為不同人),投標廠商成員皆需符合下列1 、2項資格,另下列3、4項資格,投標廠商成員之一符合即可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提供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供審查。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括非有害油泥(代碼:D-0903)。
4.提供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影本供審查。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括非有害油泥(代碼:D-0903),處理方式為焚化處理(Z05)或熱處理(Z04)。
三、共同投標廠商其廠商家數不得超過3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指定一方為代表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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