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3個月;金額:NT$50,000,00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如質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本公司書面通知開工日起730日曆天,詳工作說明書。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共同投標者,其成員均須檢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共同投標者,其成員均須符合)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
1.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煉油或石化廠建廠統包工程或停爐大修(或歲修)整合檢修工作,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52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8000萬元,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商應併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共同投標時,具備本項特定資格資格者可與具備特定資格2之廠商共同投標。)
2. 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380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3165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共同投標時,具備本項特定資格資格者可與具備特定資格1之廠商共同投標。)
本案依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亦得單獨投標;
(1)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且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非中文者以英文表示,須附中文譯本)並須經公證或認證。
(3)單獨投標者,須同時符合上述基本資格1及2項與特定資格1及2項資格。
(4)共同投標者,各成員均須分別符合基本資格1及2項資格;具備特定資格1者可與具備特定資格2者共同投標。
「本案後續擴充條件詳招標文件」。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電話:02-87258313、傳真: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