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GC1350013 已決標公告

大林廠外海浮筒油輪卸油操作配合工作案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8/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雄港勤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886,000
原始預算
$ 96,877,858
底價金額
$ 94,940,000
決標折數
99.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毅
聯絡電話 (02)87258349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陳毅
聯絡電話 (02)87258349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158437@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含後續擴充期間上限為12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6,877,858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4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一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船舶勞務承攬業(代碼:G70201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其他:附加說明 1.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8,751,143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6,877,858元整,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工證明供審;若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程(工作),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2)具有相當設備者:須提報以下規格拖船供審: 200噸以上未滿500噸,馬力4000hp以上,且具艉拖功能之拖船至少二艘供審。所提報拖船須檢附下列文件供審: 甲.中華民國船舶國籍證書 乙.「中華民國航政主管機關核發有效之船舶檢查證書和檢查紀錄」或「經中華民國航政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檢驗入級具有效船級證書和檢查紀錄」,包含於投標截標日前效期內之定期檢查及特別檢查。前述規範之設備投標時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尚無自有設備之廠商另須於投標文件內容加附承諾切結書(如附件),承諾於開工前可提供不低於特定資格所要求同等船舶履約,未於投標文件內加附承諾切結書供審者,視為不合格。 ※2.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政院公共⼯程委員會 113.12.20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投標廠商注意事項已更新⾄ 114.04.28版。 ※3.投標廠商務必檢附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4.三⽤表單已更新⾄11311版,本案新增使⽤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 表單)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招標、廠商投標及本公司決標後簽訂契約三⽤文 件,詳⾒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5.履約地點:大林廠外海浮筒區、所轄碼頭、本公司其他單位所轄海域或其他指定地點(作業範圍屬沿海區域)、 遇突發情況,廠商須依監造部門(指大林廠海運組)指示,支援其他轄區(緊急情況之作業範圍不受前項地點距離之規定限制)。 6.履約期限: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一年。 7.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 求。 8.配合⾏政院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 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 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 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9.本案採攜回審標,廠商不需到場出席開標,價格標另⾏通知。 10.114年8⽉26⽇修正招標文件,修正文件如下:招標單、報價單、資格審查 單、勞務採購契約書,詳修正前後對照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49、傳真:02- 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毅
聯絡電話
(02)87258349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陳毅
聯絡電話
(02)87258349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158437@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含後續擴充期間上限為12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6,877,858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9/04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一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船舶勞務承攬業(代碼:G70201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其他:附加說明
1.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8,751,143元整,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6,877,858元整,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工證明供審;若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程(工作),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2)具有相當設備者:須提報以下規格拖船供審: 200噸以上未滿500噸,馬力4000hp以上,且具艉拖功能之拖船至少二艘供審。所提報拖船須檢附下列文件供審: 甲.中華民國船舶國籍證書 乙.「中華民國航政主管機關核發有效之船舶檢查證書和檢查紀錄」或「經中華民國航政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檢驗入級具有效船級證書和檢查紀錄」,包含於投標截標日前效期內之定期檢查及特別檢查。前述規範之設備投標時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尚無自有設備之廠商另須於投標文件內容加附承諾切結書(如附件),承諾於開工前可提供不低於特定資格所要求同等船舶履約,未於投標文件內加附承諾切結書供審者,視為不合格。 ※2.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政院公共⼯程委員會 113.12.20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投標廠商注意事項已更新⾄ 114.04.28版。 ※3.投標廠商務必檢附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4.三⽤表單已更新⾄11311版,本案新增使⽤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 表單)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招標、廠商投標及本公司決標後簽訂契約三⽤文 件,詳⾒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5.履約地點:大林廠外海浮筒區、所轄碼頭、本公司其他單位所轄海域或其他指定地點(作業範圍屬沿海區域)、 遇突發情況,廠商須依監造部門(指大林廠海運組)指示,支援其他轄區(緊急情況之作業範圍不受前項地點距離之規定限制)。 6.履約期限: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一年。 7.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 求。 8.配合⾏政院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 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 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 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9.本案採攜回審標,廠商不需到場出席開標,價格標另⾏通知。 10.114年8⽉26⽇修正招標文件,修正文件如下:招標單、報價單、資格審查 單、勞務採購契約書,詳修正前後對照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49、傳真:02- 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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