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730日曆天或累計達契約總價95%以上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交通部註冊持有船舶運送業許可證,且未被註銷。
▓特定資格:(106.7.14更新)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曾經至少連續一年操作主機3000匹馬力以上(含)之中華民國籍船舶。廠商若為代營操作者須檢附1.代操作契約及2.付款證明或完工證明等資料(須可看出操作期在一年以上);若為自營操作者須檢附航政或檢查機關之進出港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06.7.14更正公告:
▓修改「廠商資格」及「工作說明書」部分文字:
(一)廠商資格(特定資格):
曾經至少連續一年操作主機3000匹馬力以上(含)之中華民國籍船舶。廠商若為代營操作者須檢附1.代操作契約及2.付款證明或完工證明等資料(須可看出操作期在一年以上);若為自營操作者須檢附航政或檢查機關之進出港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工作說明書:(新增)
12.2本廠桃油陸號有入籍船級協會(CR),廠商在契約期內須負責督導其船員維持船級證件繼續有效,並協助通過檢驗及檢查事宜,如廠商未依約維持證件有效及提供協助將視為違規。
▓訂於106年7月26日開標(106年7月25日截止投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本案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730日曆天或累計達契約總價95%以上,已先屆者為準。
※本案履約地點:沙崙外海、竹圍漁港中油專用碼頭、台北港及其他指定地點。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36,傳真:(02)8789-909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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