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3個月,金額:25,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兩年日曆天或契約總金額滿,以先到者為準。但得在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內有船舶運送業(項目編碼G301011)。)2.廠商納稅之證明3. 輪船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4.特定資格:油輪基本設備
1) 所有油艙均塗有 EPOXY COATING。2) 備有專用壓水艙,油艙與壓水艙完全隔開 (S.B.T.)3)設有惰性氣體裝置 (I.G.S.),每小時產生之惰性氣體容量須為每小時最大卸油速率之1.25倍,或至少不低於每小時卸油速率150公秉(立方公尺)之1.25倍。4)油艙容量為5,000公秉以上。5) 船長不得超過90公尺,滿載吃水不能超過6.5公尺。6)泵浦經常保持完好,泵浦輸油管系統及油艙必須絕對劃分為二個不同部份,可以同時裝載兩種不同油料,無論裝、卸或運輸時均不致發生污染,泵浦輸出壓力在貨油歧管(Manifold)處須能達到7 ㎏/c㎡(公斤/平方公分)。
前述規範之油輪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本案第2次招標,仍依原預算及規範重新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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