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F1170009 已決標公告

五股至桃園8吋及10吋長途輸油管線智慧型通管器檢測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2/06/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一六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399,907
原始預算
$ 22,424,220
底價金額
$ 21,000,000
決標折數
92.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霓
聯絡電話 (02)87258337#8337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明霓
聯絡電話 (02)87258337#8337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93900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3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訂約及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公司監造單位通知日起 480 日曆天完成本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廠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共同投標時,廠商成員其中之一應符合此資格。 以上第1項及第2項之文件,如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 ※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其他資格以外之應附文件請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並完成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廠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為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廠商下載招標文件時,至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安裝ODF免費軟體,以避免使用微軟office軟體開啟本案上傳之ODF格式文件時,會有格式跑掉情形。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數位發展部/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有關該自由軟體下載相關問題請諮詢聯絡人林先生 ,電子郵件信箱odf@moda.gov.tw/電話:02-5568-6069按9 )。 2、本案履約地點詳工作說明書2 3、如招標文件內所載開、截標時間與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以公告之開、截標時間為準。 4、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有無更正公告。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37,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霓
聯絡電話
(02)87258337#8337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明霓
聯絡電話
(02)87258337#8337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93900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3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訂約及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公司監造單位通知日起 480 日曆天完成本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廠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共同投標時,廠商成員其中之一應符合此資格。 以上第1項及第2項之文件,如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 ※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其他資格以外之應附文件請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並完成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廠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為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廠商下載招標文件時,至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安裝ODF免費軟體,以避免使用微軟office軟體開啟本案上傳之ODF格式文件時,會有格式跑掉情形。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數位發展部/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有關該自由軟體下載相關問題請諮詢聯絡人林先生 ,電子郵件信箱odf@moda.gov.tw/電話:02-5568-6069按9 )。 2、本案履約地點詳工作說明書2 3、如招標文件內所載開、截標時間與公告內容不一致時,請以公告之開、截標時間為準。 4、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有無更正公告。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37,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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