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高雄煉油廠已停止運轉,原有廢水處理設備也已停止運作,因此須於烏材林儲運課興建廢水處理裝置,以符合法令規定,達到節賞水資源兼具環保效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佰肆拾陸萬元整(NT$3,46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變更廠商資格及決標原則,視為第1次招標,請廠商下載使用本次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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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成員上限為2家);惟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請詳投標須知及其附件。
2.履約期限:(1)工程之設計應於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120日內完成,(2)工程之施工:應於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日起480日內全部完成。
3.廠商若於等標期中提出詢問單,請留意投標須知第19項之時效規定;詢問單提出時併請提供可編輯電子檔予本公告聯絡人。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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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廠商特定資格如下: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承攬並完成國內外廢水處理工程或煉油石化廠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5000萬元,並檢附契約影本及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組合須符合)。
註1:以上實績須已進入商業運轉,尚未完工或實驗性質工場之實績,將不接受。
註2:以上實績投標廠商提出之契約影本、經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等,其內容至少包括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工程名稱、工程期限、工程範圍及每日進料量、契約金額。
2.具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500萬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5、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