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履約及訂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或電廠或油庫之鍋爐或加熱爐檢修或更新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辨識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檢附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供審。該合格證明須係依API530/API560標準設計、製造、修改(或同等級標準認證合格,但須另附說明或佐證資料)。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更新招標文件:(1)投標廠商注意事項1140623、(2)招標投標⾴(三⽤表單)-11406、(3)投標須知1140623、(4)投標須知附件-廠商報價單、(5)投標須知附件-投標廠商聲明書1140604、(6)投標須知附件-委任出席授權書(中英文版)1140623。※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招標、廠商投標,決標後由本公司提供決標簽約頁,詳見投標廠商注意事項(1140623版)。
※新增投標須知附件: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請投標廠商檢附。
※本案採當場審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續開價格標,請廠商準時出席到場。
1.履約地點:桃園煉油廠第二媒組工場及廠商工廠。
2.履約期限:工期共分為三階段共 171 日曆天,各階段開工日由本廠監造人員書面通知。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6、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