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DF0750011 已決標公告

大林廠南區換熱器空氣冷卻器管束換管等零星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7/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啟璋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500,000
原始預算
$ 39,000,000
底價金額
$ 38,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沛妤
聯絡電話 (02)87258312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沛妤
聯絡電話 (02)87258312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207021@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3個月,金額NTD2,000,00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30 17:00
開標時間 108/07/31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拾玖萬元整。(NTD3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1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年(日曆天)或契約總金額滿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換熱器或空氣冷卻器整座製作(換管不接受),並持有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者。投標時須附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換熱器或空氣冷卻器整座製作,投標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換熱器或空氣冷卻器整座製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取得政府主管機關壓力容器型式檢查合格或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型式檢查合格之廠商,投標時須附型式檢查合格證供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2、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沛妤
聯絡電話
(02)87258312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沛妤
聯絡電話
(02)87258312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207021@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3個月,金額NTD2,000,00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30 17:00
開標時間
108/07/31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拾玖萬元整。(NTD3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1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年(日曆天)或契約總金額滿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換熱器或空氣冷卻器整座製作(換管不接受),並持有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者。投標時須附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換熱器或空氣冷卻器整座製作,投標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換熱器或空氣冷卻器整座製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取得政府主管機關壓力容器型式檢查合格或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型式檢查合格之廠商,投標時須附型式檢查合格證供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2、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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