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訂約與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或電廠之控制閥檢修工作,投標時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若該完工證明文件無法顯示前述工作內容者,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採公開招標最低價決標⽅式,複數決標分組報價(共分為第1組-A區、 第2組-B區),分組決標,相關規定詳複數決標原則。
※本案第2組-B區已決標,本次公告為第1組-A區第3次招標公告。
※114/10/31更新投標須知附件10承攬商安全衛生切結書。
※本案採當場審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續開價格標,請廠商準時出席到場。
※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有無更正公告。
1.履約地點:桃園煉油廠第二蒸餾、DHDS、第二媒組工場及廠商工廠。
2.履約期限:本工作依照停爐大修計畫施工,開工日期由監造人員書面通知,預計大修期間為:
(1)第二蒸餾工場:114年12月4日至115年1月12日。
(2)DHDS工場:114年12月2日至115年1月15日。
(3)第二媒組工場:114年12月1日至115年1月21日。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0724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4.06.04),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6.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31,傳真:(02)8789-909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4,978,093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