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載有管理顧問業(代碼:I10306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代碼:I301010)或管理系統驗證業(代碼:IZ0901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續)基本資格: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針對上述(2)及(3)項目,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國安(資安)切結書(詳投標須知附件清單(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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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1.本案工作地點:總公司(臺北市信義區興雅里松仁路3號)、本公司天然氣事業部永安液化天然氣廠(828高雄市永安區新港里新興路1-20號)及廠商處。
2.本案履約期限:本案履約期限分為3部份。
(1)自決標日次日起算180日曆天內(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最末日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者,以其上班日首日代之),廠商應完成本契約標單第貳項交貨手續,逾期依相關罰則辦理。
(2)自本公司通知開工日起180工作天內,廠商應完成本契約標單第壹之一至八項(不含整合測試與上線輔導)及第參項,逾期依相關罰則辦理。
(3)自本公司通知整合測試日起算90工作天,廠商應於該期限內完成本契約標單第壹之九項(整合測試及上線輔導),逾期依相關罰則辦理。
(4)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0724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6.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7.114年9月3日原招標文件格式壓縮問題,致部分檔案無法開啟,故重新上傳招標文件且不修改文件內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8,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