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A1460001 已決標公告

斗南配氣站至員林配氣站10吋管線智慧型通管器檢測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6/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翌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452,158
原始預算
$ 43,028,370
底價金額
$ 32,271,000
決標折數
78.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87258305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87258305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3216@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3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11010松仁路3號5樓521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3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法令及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本公司監造單位通知日起 450 日曆天完成本工作(含總結報告)。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2.廠商納稅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並完成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投標時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或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該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能清楚表示上述工作者,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上述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以資佐證。 (若為共同投標,投標成員組合後應符合本項資格。)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5.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1)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單獨投標者須符合第1-4項基本資格。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每一成員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1、2及4項基本資格,組合後須符合第3項基本資格。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履約地點:台中供氣中心轄區(彰化縣、雲林縣)、嘉義供氣中心轄區(雲林縣)及南區營業處處本部(台南市)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12.20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0120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87258305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87258305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3216@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3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11010松仁路3號5樓521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3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法令及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本公司監造單位通知日起 450 日曆天完成本工作(含總結報告)。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2.廠商納稅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並完成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投標時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或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該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能清楚表示上述工作者,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上述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以資佐證。 (若為共同投標,投標成員組合後應符合本項資格。)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5.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1)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單獨投標者須符合第1-4項基本資格。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每一成員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1、2及4項基本資格,組合後須符合第3項基本資格。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履約地點:台中供氣中心轄區(彰化縣、雲林縣)、嘉義供氣中心轄區(雲林縣)及南區營業處處本部(台南市)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12.20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0120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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