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208671@cpc.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天然氣事業部109年度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1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15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者,投標時須附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表示【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投標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廠商提供之醫師應為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並應具該項專科醫師證書、廠商僱用證明文件(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2)廠商提供之醫師,若非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則應為勞工健康服務訓練合格醫師,並具有醫師證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訓練合格之證書及廠商僱用證明文件(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3)廠商提供之護理人員,除應具護理師證書外,亦應具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訓練之合格證書、廠商僱用證明文件(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續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廠商若屬「醫療(或護理等)機構」,應提出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及醫護人員執業登記之證明。
(2)廠商若屬「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規定,並提出勞動部認可之證明及於衛福部「醫事管理系統」上登錄備查之證明。
(3)廠商若屬「人力資源(或管理顧問)公司」,擬以聘僱醫護人員支援報備方式,派遣醫護人員至本公司提供臨場健康服務者,應提出具勞動部認可得輔導或提供健康服務之證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電話:02-87258313、傳真:02-8789903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07T01:23:15+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者,投標時須附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表示【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投標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廠商提供之醫師應為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並應具該項專科醫師證書、廠商僱用證明文件(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2)廠商提供之醫師,若非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則應為勞工健康服務訓練合格醫師,並具有醫師證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訓練合格之證書及廠商僱用證明文件(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3)廠商提供之護理人員,除應具護理師證書外,亦應具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訓練之合格證書、廠商僱用證明文件(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 續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摘要: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廠商若屬「醫療(或護理等)機構」,應提出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及醫護人員執業登記之證明。 (2)廠商若屬「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規定,並提出勞動部認可之證明及於衛福部「醫事管理系統」上登錄備查之證明。 (3)廠商若屬「人力資源(或管理顧問)公司」,擬以聘僱醫護人員支援報備方式,派遣醫護人員至本公司提供臨場健康服務者,應提出具勞動部認可得輔導或提供健康服務之證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電話:02-87258313、傳真:02-87899033)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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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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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事業部109年度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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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3-健康及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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