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A0660006 已決標公告

新化開關站至台南配氣站16吋環線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6/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羅森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95,870
原始預算
$ 16,705,868
底價金額
$ 12,101,600
決標折數
80.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貴龍
聯絡電話 (07)5824141#2774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王貴龍
聯絡電話 (07)5824141#2774
傳真號碼 (07)3633201
電子郵件信箱 294772@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29
原公告日 106/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11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2 10: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研議修改中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必須同時符合下列1,2項資格: 1.(A)國內廠商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載有代碼: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投標時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核。或(B)國外廠商直接或共同投標者,公司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中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此文件及中文譯本須經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當地公證單位或商業公會公證。 2.(A)曾承攬並完成用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業主出具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管線智慧型通管器檢測工作,投標商應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條文,但至少包含:管線口徑、管線之種類、智慧型通管器型式、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B)國外廠商直接或共同投標者,須提出曾承攬之本國或外國如2(A)之經驗實績,此經驗實績文件及中文譯本,須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當地公證單位或商業公會公證。 受限於字數限制,第(三)點規定載於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三)、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 1.具備1.(A)資格之國內廠商如不具備2.(A)履約能力證明者,可與具備1.(B)及2.(B)資格之國外廠商共同投標。2.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如附件),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非中文者以英文表示,須附中文譯本)並須經公證或認證。 3.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4.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 5.共同投標廠商押標金及保證金,由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 其他制式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本案數量摘要:1件。 本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事業部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5824141-3251,傳真:07-5854600。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廠商請注意: 為處理廠商疑義(建議),本案延後開標時間至1/12 10: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貴龍
聯絡電話
(07)5824141#2774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王貴龍
聯絡電話
(07)5824141#2774
傳真號碼
(07)3633201
電子郵件信箱
294772@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29
原公告日
106/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11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2 10: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研議修改中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必須同時符合下列1,2項資格: 1.(A)國內廠商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載有代碼: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投標時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核。或(B)國外廠商直接或共同投標者,公司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中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此文件及中文譯本須經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當地公證單位或商業公會公證。 2.(A)曾承攬並完成用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業主出具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管線智慧型通管器檢測工作,投標商應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條文,但至少包含:管線口徑、管線之種類、智慧型通管器型式、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B)國外廠商直接或共同投標者,須提出曾承攬之本國或外國如2(A)之經驗實績,此經驗實績文件及中文譯本,須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當地公證單位或商業公會公證。 受限於字數限制,第(三)點規定載於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三)、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 1.具備1.(A)資格之國內廠商如不具備2.(A)履約能力證明者,可與具備1.(B)及2.(B)資格之國外廠商共同投標。2.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如附件),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非中文者以英文表示,須附中文譯本)並須經公證或認證。 3.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4.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 5.共同投標廠商押標金及保證金,由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 其他制式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本案數量摘要:1件。 本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事業部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5824141-3251,傳真:07-5854600。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廠商請注意: 為處理廠商疑義(建議),本案延後開標時間至1/12 10: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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