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代碼:E502010)或機械安裝業(代碼:E604010)或配管工程業(代碼:E59901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工作地點:苗栗服務中心轄區。
2.本案履約期限:依本公司派駐現場人員通知開工,開工日起迄完工日止共 80 工作天。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0120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6.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7.本(第2)次招標配合修改投標廠商注意事項、三用表單、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及其應附文件檢點單、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出席/授權書及契約附件為最新版本,請詳修正對照表,並請使用最新版本招標文件投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8,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