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DA113000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桃園供氣中心轄區管線設備緊急搶修及零星修護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08/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桃欣管線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70,000
原始預算
$ 9,570,738
底價金額
$ 9,278,000
決標折數
99.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141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4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輸氣(油)鋼製管線或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之檢修或修護案件,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該案件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該案件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施作內容等資料)。 4.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並完成輸氣(油)鋼製管線或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之檢修或修護案件,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該案件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該案件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施作內容等資料)。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1. 本案工作地點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桃園供氣中心轄區。 2. 本案履約期間為通知開工日起730日曆天,或履約金額累積達契約金額,以先屆者為準,並得於履約金額累計達契約金額95%以上時經雙方同意,本公司得以通知廠商辦理結算竣工。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10429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 本案採單價決標,報價單中之數量為預估數量,以報價單中各項單價與數量乘積之和為標價決定得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2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吳佳純
聯絡電話
(02)87258325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141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4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3.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輸氣(油)鋼製管線或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之檢修或修護案件,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該案件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該案件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施作內容等資料)。 4.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並完成輸氣(油)鋼製管線或天然氣場站相關設備之檢修或修護案件,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該案件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該案件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施作內容等資料)。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1. 本案工作地點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北區營業處桃園供氣中心轄區。 2. 本案履約期間為通知開工日起730日曆天,或履約金額累積達契約金額,以先屆者為準,並得於履約金額累計達契約金額95%以上時經雙方同意,本公司得以通知廠商辦理結算竣工。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10429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 本案採單價決標,報價單中之數量為預估數量,以報價單中各項單價與數量乘積之和為標價決定得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25,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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