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DA0831026 已決標公告

新竹園區工業東十路管線汰換工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10/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82,600
原始預算
$ 7,015,181
底價金額
$ 6,383,000
決標折數
79.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3 - 瓦斯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闕小姐
聯絡電話 (02)8725833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闕小姐
聯絡電話 (02)87258331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209821@cpc.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15 17:00
開標時間 108/10/16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萬壹仟元整(NT$71,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並出具甲級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證明(須在有效期限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中壓(1kg/cm2以上)天然氣管線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前述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以及試壓壓力數據等資料)。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職業安全衛生甲種業務主管(含)以上(專職),附最近2年內6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2)品管人員(可兼任),附最近4年內36小時回訓證明。 (3)並檢附上述(1)(2)人員受僱於投標廠商之最近(查詢日期為開標日期前三個月內)勞保投保資料影本。 (4)職安人員與品管人員不得為同一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處)、電話:02-87258331、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闕小姐
聯絡電話
(02)8725833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闕小姐
聯絡電話
(02)87258331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209821@cpc.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15 17:00
開標時間
108/10/16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萬壹仟元整(NT$71,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並出具甲級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證明(須在有效期限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中壓(1kg/cm2以上)天然氣管線工作,並持有業主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前述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以及試壓壓力數據等資料)。 5.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職業安全衛生甲種業務主管(含)以上(專職),附最近2年內6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2)品管人員(可兼任),附最近4年內36小時回訓證明。 (3)並檢附上述(1)(2)人員受僱於投標廠商之最近(查詢日期為開標日期前三個月內)勞保投保資料影本。 (4)職安人員與品管人員不得為同一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處)、電話:02-87258331、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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