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附帶材料設備安裝,確保履約狀況良好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台灣中油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履約期限
自監造單位通知開工日起365日曆天或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以先到者為準;但本公司得在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95%時辦理結案;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須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載有(EZ15010)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之合格廠商,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2). 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六十六(二)。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液化天然氣或更低溫流體管線或設備之保冷採購案,並於契約影本(需可看出工作內容及訂約雙方資料)可看出保冷管線或設備內之流體為液化天然氣(LNG)或更低溫流體,廠商須提出契約影本及業主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查。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本項由本公司開標當日查證,廠商無須檢附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114年5月23日變更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含招標單及其附件)」及「投標廠商請注意」,其中依投標須知八十一規定如未檢附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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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2、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3.12.20 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相關切結書,不列入審查項目,惟廠商仍需繳交,如無則須補填繳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分機2798,傳真:07-363320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