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財物:決標日次日起 180 日曆天內(含文件)完成設備交貨;勞務:通知安裝日起 120 日曆天內竣工,並於該期限內完成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等工作,詳採購說明書6。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非停權程序中廠商: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1. 廠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或D101060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等其中一項。
營業項目如僅屬E601010電器承裝業者須檢附當次資/規格開標日有效之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能源技術服務業及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毋須檢附。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電器承裝業者須檢附當次資/規格開標日有效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能源技術服務業及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毋須檢附公會會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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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廠商須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4.06.04版)正本,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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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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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6,傳真:(02)8789-9033,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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