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A0745001 已決標公告

永安廠增建地下式LNG儲槽及相關設施基本設計技術服務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97,830,000
底價金額
$ 95,181,279
決標折數
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銘元
聯絡電話 (02)8725832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謝銘元
聯絡電話 (02)87258321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631752@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19 17:00
開標時間 108/03/20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8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國外廠商無須檢附)。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截止日前15年內(以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所載完工日期為準),曾承攬並完成下述(1)或(2)工作者:(1)地下式液化天然氣儲槽(In-Ground Type LNG Storage Tank)及其相關附屬設施之基本設計;(2)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程之設計工作,且該工作應包含地下式液化天然氣儲槽(In-Ground Type LNG Storage Tank)及其相關附屬設施之基本設計;上述(1)或(2)單次設計工作之金額應不低於新臺幣3,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700萬元。投標時須檢附該實績原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供本公司審查。投標廠商所附實績證明文件之設計工作金額如為外國貨幣者,匯率換算以資格標開標前一辦公日之台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主要為廠商所屬辦公室,惟廠商為完成本工作,應至本公司天然氣事業部永安液化天然氣廠(以下簡稱永安廠)進行現場勘查、操作流程了解及其他完成基本設計所需之一切工作,並至本公司興建工程處或永安廠參與本案相關會議。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1、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銘元
聯絡電話
(02)8725832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謝銘元
聯絡電話
(02)87258321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631752@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19 17:00
開標時間
108/03/20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8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國外廠商無須檢附)。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截止日前15年內(以業主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所載完工日期為準),曾承攬並完成下述(1)或(2)工作者:(1)地下式液化天然氣儲槽(In-Ground Type LNG Storage Tank)及其相關附屬設施之基本設計;(2)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程之設計工作,且該工作應包含地下式液化天然氣儲槽(In-Ground Type LNG Storage Tank)及其相關附屬設施之基本設計;上述(1)或(2)單次設計工作之金額應不低於新臺幣3,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700萬元。投標時須檢附該實績原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供本公司審查。投標廠商所附實績證明文件之設計工作金額如為外國貨幣者,匯率換算以資格標開標前一辦公日之台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主要為廠商所屬辦公室,惟廠商為完成本工作,應至本公司天然氣事業部永安液化天然氣廠(以下簡稱永安廠)進行現場勘查、操作流程了解及其他完成基本設計所需之一切工作,並至本公司興建工程處或永安廠參與本案相關會議。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1、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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