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工程完成後,可提供壓力達12kg/cm2g,溫度達235℃條件,最大連續蒸發量(MCR)為50 t/h (公噸/時)之蒸汽,可充分供應儲槽區之蒸汽需求。充足之蒸汽量,將提供三區儲槽(包含冷凍槽及常壓儲槽)及管線之保溫、加熱使用,確保常溫槽及冷凍槽之穩定性與可靠性。 另提供燃燒塔系統(Flare System) 滅煙及各管線蒸汽追蹤 (Steam Tracing)等,供洲際二期未來營運使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1樓B1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皆須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皆須檢附;外國廠商須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特定資格】
1.投標廠商須具備下列(1)或(2)項資格;共同投標者以其所有成員廠商之組合合計。(1)曾承攬並完成過熱器出口壓力大於10kg/cm2g、蒸發量30t/h(公噸/時)以上之水管式鍋爐工程,其單一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1億元。(2)曾承攬並完成火力電廠或煉油、石化製程工程之建廠工作,其單一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0萬元或其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上述實績以截標日起前20年內為有效,廠商需提出上述實績之採購機關(構)出具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使用情形證明。如所提證明無顯示上述實績相關內容,廠商須提供工程契約書(節錄重 點),其內容至少包括前述工程內容及範圍、契約金額、訂約雙方名稱或負責人姓名等。)
2.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 7000萬元(共同投標廠商為各成員之合計),或提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6000萬元(共同投標廠商為各成員之合計)。(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符合)。(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須符合)。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09、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