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DA0939001 已決標公告

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之大林廠內區域外C區管線統包工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0/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72,231,824
原始預算
$ 1,517,764,767
底價金額
$ 1,510,000,000
決標折數
9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聖淳
聯絡電話 (02)87258353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聖淳
聯絡電話 (02)87258353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632121@cpc.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屬區域外管線工程,為配合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至大林煉油廠及林園石化廠之物料輸送需求,增設區域外管線及相關設備之建造,完工後供給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商轉使用,以滿足輸儲功能之運作。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1/01/04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仟伍佰伍拾參萬元(NT$45,5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外國廠商須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投標廠商須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承攬並完成「煉油、石化或化工業之製程工場」或「煉油、石化或化工業之配管工程」之實績,工程內容至少包含「細部設計及施工」或「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億元。廠商投標時須提出上述實績之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使用情形之證明,如所提證明文件未清楚顯示前述實績相關內容,廠商應提供其工程契約書(節錄重點,其內容至少包括前述工程內容及範圍、訂約雙方名稱或負責人姓名)。 2.具有相當財力者: 投標廠商須提出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下列規定者: (1) 權益不低於新臺幣8400萬元。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未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提出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2.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因應疫情,本案開標、審標方式略作調整,詳招標單。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53、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聖淳
聯絡電話
(02)87258353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聖淳
聯絡電話
(02)87258353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632121@cpc.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屬區域外管線工程,為配合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至大林煉油廠及林園石化廠之物料輸送需求,增設區域外管線及相關設備之建造,完工後供給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商轉使用,以滿足輸儲功能之運作。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3 17:00
開標時間
111/01/04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仟伍佰伍拾參萬元(NT$45,5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外國廠商須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投標廠商須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承攬並完成「煉油、石化或化工業之製程工場」或「煉油、石化或化工業之配管工程」之實績,工程內容至少包含「細部設計及施工」或「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億元。廠商投標時須提出上述實績之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使用情形之證明,如所提證明文件未清楚顯示前述實績相關內容,廠商應提供其工程契約書(節錄重點,其內容至少包括前述工程內容及範圍、訂約雙方名稱或負責人姓名)。 2.具有相當財力者: 投標廠商須提出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下列規定者: (1) 權益不低於新臺幣8400萬元。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未於本公司通知期限內提出者,為不合格標。 (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之廠商,請務必確實領標並依規定檢附提出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2.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因應疫情,本案開標、審標方式略作調整,詳招標單。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53、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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