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19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財物部分為決標日次日起 210 日曆天內交貨,勞務部分為監造部門書面通知日起90日曆天完成勞務相關工作。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3.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4.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5.
其他:附加說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或電廠之質量流量計檢修或安裝或調校工作(內容須含配管配線與圖件製作等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之證明文件供審。如驗收合格之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雙方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其範圍等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具室內配線乙級技術士以上1名。
(2)具網路架設技術人員資格,如:電機工程技師或電子工程技師或資訊技師或取得勞動部核發丙級以上通信技術職類或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證,至少1 名。
(3)具專業繪圖能力資格人員應具丙級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技術士或乙級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技術士資格1名。
(4)具質量流量計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相關證書之人員1名。
(5)並須檢附上述人員受雇於投標廠商之最近(查詢日期為開標日期前1個月內)勞保投保資料。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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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務必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及開標當次電子領標憑據,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信箱: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電話:(02)87258316、傳真:(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