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7114F017 已決標公告

硫磺回收二氧化鈦觸媒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5/0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中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88,750
原始預算
$ 12,954,375
底價金額
$ 8,620,000
決標折數
52.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祝小姐
聯絡電話 (02)87258306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祝小姐
聯絡電話 (02)87258306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20865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上限:新臺幣1,500萬元,詳採購規範5.9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2/04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7月15日至115年9月1 日(含),詳採購規範5.1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規範5.3廠商投標之觸媒須為已商業化使用在硫磺回收工場之觸媒,投標時須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文件(確認該觸媒確實使用在硫磺回收工場),如該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要求,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前述要求之內容等)。前述資格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於得標後不得變更。 (二)、規範5.4廠商須無償提供觸媒樣品並經檢驗合格。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非停權程序中廠商: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續(二)廠商須無償提供觸媒樣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遞送1kg觸媒樣品,直接寄予嘉義煉製研究所(住址:嘉義市60051民生南路217號 ; 電話: (05)222-4171#2458; 收件人: 曾雲培博士 ),以便進行物性檢驗,若未提供或未符合規範者為不合格標;投標樣品須符合規範3物化性3.1~3.6各項標準。 ================ 謹提醒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 購處 Tel:02-87258306 Fax: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祝小姐
聯絡電話
(02)87258306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祝小姐
聯絡電話
(02)87258306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20865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上限:新臺幣1,500萬元,詳採購規範5.9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2/04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7月15日至115年9月1 日(含),詳採購規範5.1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規範5.3廠商投標之觸媒須為已商業化使用在硫磺回收工場之觸媒,投標時須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文件(確認該觸媒確實使用在硫磺回收工場),如該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要求,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前述要求之內容等)。前述資格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於得標後不得變更。 (二)、規範5.4廠商須無償提供觸媒樣品並經檢驗合格。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非停權程序中廠商: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續(二)廠商須無償提供觸媒樣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遞送1kg觸媒樣品,直接寄予嘉義煉製研究所(住址:嘉義市60051民生南路217號 ; 電話: (05)222-4171#2458; 收件人: 曾雲培博士 ),以便進行物性檢驗,若未提供或未符合規範者為不合格標;投標樣品須符合規範3物化性3.1~3.6各項標準。 ================ 謹提醒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 購處 Tel:02-87258306 Fax: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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