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DA0626002 已決標公告

L10501計畫台中廠至通霄站36吋陸上輸氣管線工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8/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878,000,000
原始預算
$ 881,889,795
底價金額
$ 1,641,000,000
決標折數
5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銘元
聯絡電話 (02)8725832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謝銘元
聯絡電話 (02)87258321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631752@cpc.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9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3 17:00
開標時間 108/08/14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段-新臺幣8,820,000元、B段-新臺幣8,7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本案原訂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惟經兩次函報經濟部,均未獲同意,考量時程改採最低標方式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各成員皆須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各成員皆須檢附)(外國廠商不須檢附)。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本案單獨投標之個別廠商或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廠商組合須符合): (1)自1998年1月1日以後,曾完成煉油、石化、天然氣或化工製程之輸配管線工程實績。 (2)自1998年1月1日以後,曾完成雨水、汙水、自來水或其他輸水管線工程實績。 (3)自1998年1月1日以後,曾完成煉油、石化、天然氣之工場或製程單元之工程實績。 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000萬元或管線長度不低於1.7公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2億5,000萬元或管線長度不低於3.5公里。於投標時檢附業主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程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之契約文件供審(其內容至少包括業主名稱、工程名稱、工程期限、工程範圍、契約金額及其他可具體證明契約工作內容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為台中市(非原住民地區)與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為資格標1式2份,價格標1式1份(詳投標須知第24條)。 4.本次公告僅進行A段及B段之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1、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段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81,889,79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段
預算金額_3 871,382,671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段
截標時間 108/08/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銘元
聯絡電話
(02)87258321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謝銘元
聯絡電話
(02)87258321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631752@cpc.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9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3 17:00
開標時間
108/08/14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段-新臺幣8,820,000元、B段-新臺幣8,72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本案原訂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惟經兩次函報經濟部,均未獲同意,考量時程改採最低標方式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各成員皆須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各成員皆須檢附)(外國廠商不須檢附)。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本案單獨投標之個別廠商或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廠商組合須符合): (1)自1998年1月1日以後,曾完成煉油、石化、天然氣或化工製程之輸配管線工程實績。 (2)自1998年1月1日以後,曾完成雨水、汙水、自來水或其他輸水管線工程實績。 (3)自1998年1月1日以後,曾完成煉油、石化、天然氣之工場或製程單元之工程實績。 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000萬元或管線長度不低於1.7公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2億5,000萬元或管線長度不低於3.5公里。於投標時檢附業主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程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之契約文件供審(其內容至少包括業主名稱、工程名稱、工程期限、工程範圍、契約金額及其他可具體證明契約工作內容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為台中市(非原住民地區)與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為資格標1式2份,價格標1式1份(詳投標須知第24條)。 4.本次公告僅進行A段及B段之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1、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段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81,889,79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段
預算金額_3
871,382,671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段
截標時間
108/08/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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