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2612I001 已決標公告

36吋DNV 450 SAWL F, D包覆鋼管及裸管採購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04/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MAN Industries Ltd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72,680,104
原始預算
$ 12,759,194,624
底價金額
$ 11,050,000,000
決標折數
64.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12 - 滾壓, 拉拔, 摺疊製鋼鐵製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凱婷
聯絡電話 (02)87258346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張凱婷
聯絡電話 (02)87258346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3534@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增購品項、單價同原契約,徵求廠商同意後每項次增購數量最多不超過契約採購數量的10%,實際增購數量及交貨期等由雙方另為協議;本公司將於簽約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書面通知廠商增購數量,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逾期未通知視為不增購。(詳REQUISITION 4.4)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4
原公告日 113/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7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1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REQUISITION 5.1.3及5.2.1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產品性質不適用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外國廠商無須檢附)。 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5).其他文件: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展延本案等標期: 1.展延後截⽌投標期限:113年 5⽉ 6⽇ 17時 00分。 2.展延後開標時間:113年 5⽉ 7⽇ 15時 00分。 本次公告變更內容(詳公告內容之修正對照表): 1.招標單:截標期限、開標時間 2.REQUISITION(附件一) = 就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之釋疑期限為113年4月27日。 ====================================== 台灣西部地區(詳REQUISITION 5.1.2) = = = <<上接「履約期限」>> 1.管存場地:使用期間至117年12月31日止。 2.交貨期限: 1).第一批交貨期:簽約後次日起365日曆天內交貨完成,得提前交貨。 2).第二批交貨期:簽約後次日起54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得提前交貨。 3).第三批交貨期:簽約後次日起72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得提前交貨。 (詳REQUISITION 5.1.3及5.2.1) = = = <<上接「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1. 投標廠商需自2001年1月1日起至本案投標截止日止(以廠商證明文件所載驗收日期為準),曾完成下列(1)及(2)之實績: (1) 完成提供24吋(含)以上DNV 450或API 5L X65或同等品或以上規格之縱向潛弧銲(SAW)鋼管之財物契約,其單次契約數量不低於20 km,或累計數量不低於100 km。 (2) 曾完成24吋(含)以上之鋼管外部混凝土包覆工作,其單次契約數量不低於20 km,或累計數量不低於100 km。 (3) 前項(1)、(2)之實績,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實績代之。以分包廠商實績代之者,投標廠商於得標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且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更改其分包廠商。 2. 有關上開相當經驗或實績,廠商投標時應提出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投標廠商所附之實績證明為國外實績者,依註2之規定檢附。 3. 前述投標廠商所附實績如屬共同投標完成者,投標廠商應提出其於該契約所佔比例或金額之證明供審核;前述投標廠商所附實績證明之契約金額如為外國貨幣者,匯率換算以截止投標日前一辦公日之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 = =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3.01.01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 = =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電話:02-87258346、傳真號碼: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凱婷
聯絡電話
(02)87258346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張凱婷
聯絡電話
(02)87258346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3534@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增購品項、單價同原契約,徵求廠商同意後每項次增購數量最多不超過契約採購數量的10%,實際增購數量及交貨期等由雙方另為協議;本公司將於簽約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書面通知廠商增購數量,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逾期未通知視為不增購。(詳REQUISITION 4.4)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4
原公告日
113/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5/07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1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REQUISITION 5.1.3及5.2.1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產品性質不適用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外國廠商無須檢附)。 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5).其他文件: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展延本案等標期: 1.展延後截⽌投標期限:113年 5⽉ 6⽇ 17時 00分。 2.展延後開標時間:113年 5⽉ 7⽇ 15時 00分。 本次公告變更內容(詳公告內容之修正對照表): 1.招標單:截標期限、開標時間 2.REQUISITION(附件一) = 就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之釋疑期限為113年4月27日。 ====================================== 台灣西部地區(詳REQUISITION 5.1.2) = = = <<上接「履約期限」>> 1.管存場地:使用期間至117年12月31日止。 2.交貨期限: 1).第一批交貨期:簽約後次日起365日曆天內交貨完成,得提前交貨。 2).第二批交貨期:簽約後次日起54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得提前交貨。 3).第三批交貨期:簽約後次日起72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得提前交貨。 (詳REQUISITION 5.1.3及5.2.1) = = = <<上接「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1. 投標廠商需自2001年1月1日起至本案投標截止日止(以廠商證明文件所載驗收日期為準),曾完成下列(1)及(2)之實績: (1) 完成提供24吋(含)以上DNV 450或API 5L X65或同等品或以上規格之縱向潛弧銲(SAW)鋼管之財物契約,其單次契約數量不低於20 km,或累計數量不低於100 km。 (2) 曾完成24吋(含)以上之鋼管外部混凝土包覆工作,其單次契約數量不低於20 km,或累計數量不低於100 km。 (3) 前項(1)、(2)之實績,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實績代之。以分包廠商實績代之者,投標廠商於得標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且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更改其分包廠商。 2. 有關上開相當經驗或實績,廠商投標時應提出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投標廠商所附之實績證明為國外實績者,依註2之規定檢附。 3. 前述投標廠商所附實績如屬共同投標完成者,投標廠商應提出其於該契約所佔比例或金額之證明供審核;前述投標廠商所附實績證明之契約金額如為外國貨幣者,匯率換算以截止投標日前一辦公日之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 = = =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3.01.01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 = =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電話:02-87258346、傳真號碼: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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