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75日曆天,金額:新臺幣7,482,3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550日曆天或達到契約金額止,以二者先到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載有清潔用品製造業(代碼C802090)。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本案為已取得環保標章之洗衣精代工生產,廠商代工製造工廠現場及製造過程須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產品管理作業規範第四條規定,廠商至少需有一個自有品牌或代工產品之國內環保標章使用證書,該證書有效期需涵蓋開標日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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