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HB1121001 已決標公告

111-113年台北處北區零售中心加油站勞務承攬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1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德來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47,835,000
原始預算
$ 1,151,080,950
底價金額
$ 1,147,83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3 - 零售業服務;個人及家用品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昇誼
聯絡電話 (02)87258323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陳昇誼
聯絡電話 (02)87258323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209244@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1年,金額:新臺幣575,540,475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01 17:00
開標時間 111/09/0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援往例以預防不良廠商競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援往例確保廠商有足夠履約能力預防不良廠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開工,執行兩年或契約金額不足支應最後一個月份費用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登記有IZ12010人力派遣業、I701011就業服務業、JZ99050仲介服務業,以上擇一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勞務工作,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00,000元,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文件。如驗收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上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及提供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2.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40,000,000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本公司台北市、新北市加油站,詳細地點詳工作說明書。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電話:02-87258323、傳真:02-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9/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昇誼
聯絡電話
(02)87258323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陳昇誼
聯絡電話
(02)87258323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209244@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1年,金額:新臺幣575,540,475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01 17:00
開標時間
111/09/0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援往例以預防不良廠商競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援往例確保廠商有足夠履約能力預防不良廠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開工,執行兩年或契約金額不足支應最後一個月份費用為止,以先到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登記有IZ12010人力派遣業、I701011就業服務業、JZ99050仲介服務業,以上擇一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勞務工作,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50,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00,000元,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文件。如驗收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上述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及提供上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2.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40,000,000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本公司台北市、新北市加油站,詳細地點詳工作說明書。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電話:02-87258323、傳真:02-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9/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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