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執行兩年或契約金額不足支最後一個月費用為止先到者為主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1).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票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証明。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1,111萬元。
2.實績証明: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曾承攬政府機關或民營企業公司單次契約達新台幣4,400萬元或累計達11,000萬元以上之勞務契約,出具契約之相關合格驗收証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2.為維護廠商權益,提醒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有無更正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7、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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