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1樓B1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營業項目登記有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應檢附下列證件:
a.內政部核發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其專業工程項目應載有環境保護工程。
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廢棄物清理業或廢棄物處理業應檢附下列證件:
廠商須為環保署核可S類代碼許可證之公民營處理機構或具S類代碼許可之再利用機構(須具有通案或個案再利用資格),其許可處理廢棄物代碼至少含括S-0111含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污染土壤。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本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竹苗營業處新竹供油中心轄區及廠商址。
2.履約期限: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2年內完成,或執行契約金額達90%以上時,經雙方同意即行結案,以先到者為準。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2、傳真:02- 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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