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上限:3個月、金額上限:新臺幣54,140,62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樓B1外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以下二項均須檢附:
(1).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載有船舶運送業(G301011)。
(2).交通部航港局核發之船舶運送業許可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須檢附中國驗船中心(CR Classification Society)對公司之安全管理系統出具之符合文件(DOCUMENT OF COMPLIANCE),以證明業經評鑑並已符合國際安全管理章程(ISM Code)之相關規定,須於有效期限內並完成112年度評鑑。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設備:廠商須具備三艘以上雙殼油駁船,並需檢附前述船舶證明文件及其中華民國船舶國籍證書,若無自有者,得以租賃或承諾切結書代之,租賃者,除提供前述船舶相關證明文件外,另應繳交租賃契約。承諾切結書詳工作說明書附件13.8。
※新增投標須知附件: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請投標廠商檢附。
※本案採當場審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續開價格標,請廠商準時出席到場。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01.01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1.履約地點:台中市。
2.履約期限:自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算兩年或履約金額累計達契約金額99%以上(以先到者為準)。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6、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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