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36,881,28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期起貳年或達契約金額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其營業項目為一般勞務承攬業者(含IZ12010或ZZ99999)或汽車貨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61),若為汽車貨運業者須檢附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及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第1次修正部份為:修改工作說明書,其餘部份仍依原預算及招標規範。(詳招標文件)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為維護廠商權益,提醒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有無更正公告。
4.本案以單價報價。
5.106年12月31日後承攬本公司高雄處橋頭供油(運輸)中心散裝油料運輸契約之承攬商不得再承攬該中心之油罐汽車駕駛員操作勞務契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7、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