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法令及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本公司監造單位通知日起300 日曆天完成本工作(含總結報告)。(詳工作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新招標狀態為第一次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更新三用表單、投標廠商注意事項、投標須知、共同投標協議書、投標廠商聲明書、委任出席授權書、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等文件版次,請廠商詳閱。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營業項目載有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E502010)(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並完成用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條文,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5.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每一投標廠商均須分別符合上開第1、2、4項資格,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須符合上開第3.項資格條件。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12.20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11、傳真: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