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B1351003 已決標公告

金門管線3支8吋管線IP腐蝕檢測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翌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710,902
原始預算
$ 39,790,411
底價金額
$ 28,600,000
決標折數
82.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品維
聯絡電話 (02)87258310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陳品維
聯絡電話 (02)87258310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709549@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8/18
原公告日 114/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9/15 17:00
開標時間 114/09/16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93,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發生採購法第31條第2項之情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得標後無故棄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修正內容為工作補充說明書修改(詳修改前、後對照表),其餘未變更,請廠商依更正後公告及招標文件投標。 廠商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須載有: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公證或 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並完成用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條文,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應分別符合第1.、2.及4.項資格,共同投標廠商其中之一應符合第3.項資格。 1.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3.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視可歸責之事由,對各該應負責任之成員個別為通知。 4.其他詳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之規定,檢附中英文版共同投標協議書(如附件)。 5.廠商共同投標時,各成員廠商均應提送廠商資格所規定之「投標廠商聲明書」(如附件)。 ———————————————————————————————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1.本案工作地點:金門縣 2.本案履約期限:本公司監造單位通知日起210 日曆天完成本工作(含總結報告)。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0724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6.本案資格標:當場審標、價格標:當場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10,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品維
聯絡電話
(02)87258310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陳品維
聯絡電話
(02)87258310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709549@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8/18
原公告日
114/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9/15 17:00
開標時間
114/09/16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93,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發生採購法第31條第2項之情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得標後無故棄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修正內容為工作補充說明書修改(詳修改前、後對照表),其餘未變更,請廠商依更正後公告及招標文件投標。 廠商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須載有: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公證或 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2.廠商納稅之證明 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並完成用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條文,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均須符合。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應分別符合第1.、2.及4.項資格,共同投標廠商其中之一應符合第3.項資格。 1.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依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 2.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3.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本公司視可歸責之事由,對各該應負責任之成員個別為通知。 4.其他詳採購法子法「共同投標辦法」之規定,檢附中英文版共同投標協議書(如附件)。 5.廠商共同投標時,各成員廠商均應提送廠商資格所規定之「投標廠商聲明書」(如附件)。 ———————————————————————————————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1.本案工作地點:金門縣 2.本案履約期限:本公司監造單位通知日起210 日曆天完成本工作(含總結報告)。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40724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6.本案資格標:當場審標、價格標:當場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10,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