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B1200001 已決標公告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措施暨技術支援計畫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04/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000,000
原始預算
$ 19,982,489
底價金額
$ 19,180,000
決標折數
99.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霙淇
聯絡電話 (02)87258308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黃霙淇
聯絡電話 (02)87258308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253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6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訂約及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載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及檢附下列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業,應併檢附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應併檢附文件:內政部核發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複查期限內),其專業工程項目應載有環境保護工程。 (3)環境檢測服務業,應併檢附文件:環境部核發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有效期限內),其副頁許可類別應載有土壤檢測類及地下水檢測類。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業: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有效期限內) (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有效期限內) (3)環境檢測服務業:中華民國環境檢驗測定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有效期限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續)基本資格: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曾承攬加油站或石化油品類污染場址之污染改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七條第五項)或控制或整治計畫(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二條)等規劃設計或系統操作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如完工驗收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表示上述工作者,廠商應併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上述工作等文件。) (2)上項完工證明之場址必須檢附縣市政府或環境部解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管制之公告。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附加說明: 1.本案工作地點:本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各營業處轄管單位及污染場址(含外島)。 2.本案履約期限:本計畫履約期限為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3年內(1,095個日曆天),或累計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95%以上,以先到者為準,但本公司得在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95%時提前結束;在契約期間不保證所有工作項目全數執行。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21124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6.※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工程會113.01.01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8,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霙淇
聯絡電話
(02)87258308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黃霙淇
聯絡電話
(02)87258308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253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6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訂約及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載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及檢附下列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業,應併檢附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應併檢附文件:內政部核發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複查期限內),其專業工程項目應載有環境保護工程。 (3)環境檢測服務業,應併檢附文件:環境部核發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有效期限內),其副頁許可類別應載有土壤檢測類及地下水檢測類。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業: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有效期限內) (2)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有效期限內) (3)環境檢測服務業:中華民國環境檢驗測定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當次開標日應於有效期限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附加說明
※(續)基本資格: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曾承攬加油站或石化油品類污染場址之污染改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七條第五項)或控制或整治計畫(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二條)等規劃設計或系統操作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如完工驗收證明文件之名稱未清楚表示上述工作者,廠商應併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上述工作等文件。) (2)上項完工證明之場址必須檢附縣市政府或環境部解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管制之公告。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附加說明: 1.本案工作地點:本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各營業處轄管單位及污染場址(含外島)。 2.本案履約期限:本計畫履約期限為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3年內(1,095個日曆天),或累計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95%以上,以先到者為準,但本公司得在結算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額95%時提前結束;在契約期間不保證所有工作項目全數執行。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1121124版)並略做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6.※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工程會113.01.01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8,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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