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A1200020 已決標公告

信用卡收單暨發行聯名信用卡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1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24,764,706
原始預算
$ 7,900,000,000
底價金額
$ 6,824,764,70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凱筌
聯絡電話 (02)87258344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許凱筌
聯絡電話 (02)87258344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10322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上限為3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0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25
原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6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法令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願意履行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7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檢附下列(1)、(2)及(3)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主管機關核發之銀行營業執照。 (3)經主管機關許可「辦理信用卡業務」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下。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同時為萬事達(MasterCard)國際組織、威士卡(VISA)國際組織、吉世美卡(JCB)國際組織之收單會員相關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113/11/25第一次更正公告,補充廠商資格及其他文件檢點/審查單之「押標金繳交單及押標金」欄位及「勞務採購案押標金繳交單」。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財力: 檢附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7億9,000萬元(含)之相關證明文件。 ※履約地點:本公司於契約期間內所有(含契約生效後增加)之自營加油站、由本公司負責經營之指定場所(包含但不限於加氣站、加氫站及本公司多角化業務,如實體及虛擬商店、洗車及車輛保養、電動車充電等)及其他經雙方同意之場所。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第7 條規定之時程內完成規定之工作,且本契約有效期間自開工日起算7 年後止或於執行金額(本公司所支付一般卡手續費加計聯名信用卡手續費)達契約金額時止,以先屆者為準,惟執行金額達契約金達契約金額99.5%以上時,本公司得提前辦理結算驗收。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01.01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新增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招標、廠商投標及本公司決標後簽訂契約三用文件,詳見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攜回審標,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出席。 ※後續擴充:本案後續擴充條件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44、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凱筌
聯絡電話
(02)87258344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許凱筌
聯絡電話
(02)87258344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10322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上限為3個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0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25
原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6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法令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願意履行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7年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檢附下列(1)、(2)及(3)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主管機關核發之銀行營業執照。 (3)經主管機關許可「辦理信用卡業務」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下。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檢附同時為萬事達(MasterCard)國際組織、威士卡(VISA)國際組織、吉世美卡(JCB)國際組織之收單會員相關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113/11/25第一次更正公告,補充廠商資格及其他文件檢點/審查單之「押標金繳交單及押標金」欄位及「勞務採購案押標金繳交單」。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財力: 檢附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7億9,000萬元(含)之相關證明文件。 ※履約地點:本公司於契約期間內所有(含契約生效後增加)之自營加油站、由本公司負責經營之指定場所(包含但不限於加氣站、加氫站及本公司多角化業務,如實體及虛擬商店、洗車及車輛保養、電動車充電等)及其他經雙方同意之場所。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第7 條規定之時程內完成規定之工作,且本契約有效期間自開工日起算7 年後止或於執行金額(本公司所支付一般卡手續費加計聯名信用卡手續費)達契約金額時止,以先屆者為準,惟執行金額達契約金達契約金額99.5%以上時,本公司得提前辦理結算驗收。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01.01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新增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招標、廠商投標及本公司決標後簽訂契約三用文件,詳見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攜回審標,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出席。 ※後續擴充:本案後續擴充條件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44、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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