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A1141001 已決標公告

台中供油至港務局閥箱管線智慧型通管器(磁通漏)檢測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05/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翌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963,152
原始預算
$ 99,650,966
底價金額
$ 65,000,000
決標折數
86.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霓
聯絡電話 (02)87258337#8337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明霓
聯絡電話 (02)87258337#8337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93900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5/13
原公告日 111/04/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5/24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得標後不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能力、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作說明書5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並完成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廠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共同投標時,廠商成員其中之一應符合此資格。 以上第1項及第2項之文件,如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如因疫情關係影響致暫無法辦理公(認)證切結書,請填寫「因疫情影響致暫無法辦理公(認)證切結書」。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文件: 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 ※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其他資格以外之應附文件請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新文件項目概述如下(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1、工作說明書3.2.2及5.1.1 2、新增工作說明書附件13 3、延後至111年5月23日17:00截標,111年5月24日11:00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37,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霓
聯絡電話
(02)87258337#8337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明霓
聯絡電話
(02)87258337#8337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939005@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5/13
原公告日
111/04/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5/24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得標後不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能力、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作說明書5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若為共同投標,則每一成員各自檢附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並完成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或認簽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該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作,投標廠商應併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但至少包含前述工作內容、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共同投標時,廠商成員其中之一應符合此資格。 以上第1項及第2項之文件,如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其資格文件原文影本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如因疫情關係影響致暫無法辦理公(認)證切結書,請填寫「因疫情影響致暫無法辦理公(認)證切結書」。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文件: 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 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 ※共同投標者須檢附 ***其他資格以外之應附文件請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新文件項目概述如下(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1、工作說明書3.2.2及5.1.1 2、新增工作說明書附件13 3、延後至111年5月23日17:00截標,111年5月24日11:00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37,傳真:02-8789909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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