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DA0851001 已決標公告

109年高雄處管線及週邊設備維修零星長約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9/09/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課生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26,800
原始預算
$ 9,981,815
底價金額
$ 7,043,185
決標折數
94.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瑾瑜
聯絡電話 (07)5824141#2776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王瑾瑜
聯絡電話 (07)5824141#2776
傳真號碼 (07)3639839
電子郵件信箱 20869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之後續擴充本公司得經雙方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期間300日曆天、金額9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8 17:00
開標時間 109/09/29 10:1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南採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採購三組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或累計執行金額達契約總金額,詳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之廠商。 2.曾經承攬並完成國內外「長途輸油氣管線維修」工程或工作,投標時檢附業主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工作內容之資料)供審,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名稱上無法顯示上述工作經驗,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書(乙級技術士)(有效證件)及最近兩個月內之勞保卡或勞保投保證明。 4.急救人員證書(有效證件)(3.職安衛人員與4.之急救人員可為同一人)。 5.投標時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其餘廠商資格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應簽署並為正本)。 2.具有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聲明書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請購人聯繫(姓名:李宗翰;電話:07-3372279) ※依本案需求,投標須知中切結書2、3、4無須檢附。 ※其他: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事業部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5824141分機3251,傳真:07-5854600。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瑾瑜
聯絡電話
(07)5824141#2776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三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聯絡人
王瑾瑜
聯絡電話
(07)5824141#2776
傳真號碼
(07)3639839
電子郵件信箱
208698@c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之後續擴充本公司得經雙方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期間300日曆天、金額9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8 17:00
開標時間
109/09/29 10:1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南採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二號採購三組辦公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365日曆天或累計執行金額達契約總金額,詳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載有: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之廠商。 2.曾經承攬並完成國內外「長途輸油氣管線維修」工程或工作,投標時檢附業主開具承攬該項工作之完工證明文件(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工作內容之資料)供審,若該完工證明,文件名稱上無法顯示上述工作經驗,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書(乙級技術士)(有效證件)及最近兩個月內之勞保卡或勞保投保證明。 4.急救人員證書(有效證件)(3.職安衛人員與4.之急救人員可為同一人)。 5.投標時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中心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僅提供電子領標購買招標文件之服務。 ※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 ※其餘廠商資格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應簽署並為正本)。 2.具有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聲明書 ※倘投標商對本案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請購人聯繫(姓名:李宗翰;電話:07-3372279) ※依本案需求,投標須知中切結書2、3、4無須檢附。 ※其他: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事業部檢舉專用信箱為高雄郵政25之11號信箱,電話:07-5824141分機3251,傳真:07-5854600。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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