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CA1400002 已決標公告

台中港供油中心儀電監控等增設工程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5/04/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9,000,000
原始預算
$ 389,510,832
底價金額
$ 342,769,000
決標折數
93.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智偉
聯絡電話 (02)87258332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聯絡人 柯智偉
聯絡電話 (02)87258332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150550@cpc.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4/10
原公告日 115/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4/16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7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8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迄完工日止共450 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須檢附下列(1)及(2):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其營業項目載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 (2). 須一併檢附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說明:修正標單詳細價目表及工程說明書及附件,修正內容招標文件,第一次招標文件修改對照表僅供參考。 -------------------------------------------------------------------------------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下列(1)或(2)或(3),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並應檢附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程內容、契約金額及範圍等文件)。 (1). 輸油或輸氣或石化品之儀控工程。 (2). 輸油或輸氣或石化品之馬達控制中心(Motor Contrll Center,MCC)之製造或安裝或維修工作。 (3). 輸油或輸氣或石化品之監控整合工程。 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00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000萬元。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 1.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 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台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智偉
聯絡電話
(02)87258332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聯絡人
柯智偉
聯絡電話
(02)87258332
傳真號碼
(02)87899094
電子郵件信箱
150550@cpc.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4/10
原公告日
115/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4/16 17:00
開標時間
115/04/17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89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迄完工日止共450 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須檢附下列(1)及(2):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其營業項目載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 (2). 須一併檢附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須在有效期限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須在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說明:修正標單詳細價目表及工程說明書及附件,修正內容招標文件,第一次招標文件修改對照表僅供參考。 -------------------------------------------------------------------------------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下列(1)或(2)或(3),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0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並應檢附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程內容、契約金額及範圍等文件)。 (1). 輸油或輸氣或石化品之儀控工程。 (2). 輸油或輸氣或石化品之馬達控制中心(Motor Contrll Center,MCC)之製造或安裝或維修工作。 (3). 輸油或輸氣或石化品之監控整合工程。 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00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000萬元。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 1.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 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檢舉信箱:台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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