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行為及保障公司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須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相關規定。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單獨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或共同投標之成員分別符合下列資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其營業項目含有(1)綜合營造業,另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須於複查期限內)及(2)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E502010) 或配管工程業(E599010)或電銲工程業(E60310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
2.廠商納稅之證明。(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所有成員廠商皆須檢附)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須檢附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須於有效期限內)。
4.廠商信用之證明。(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所有成員廠商皆須檢附)
5.本案廠商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如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公證或認證,每⼀投標廠商均須分別符合第2、第5及第6項資格,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商須符合第1項、第3項、第4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單獨投標廠商、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須符合:曾承攬及完成加油站熔接式撓性管之油、氣管線施作,檢附採購機關(構)開立之完工證明,如完工證明文件未清楚標示前述工程(作)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該項工程(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程(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單獨投標、共同投標所有成員廠商皆須非停權程序中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本工作之工期為自開工日起迄竣工日止共180日日曆天。
2.履約地點:桃園市龍岡加油站。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
求。
4.配合⾏政院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
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
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
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49、傳真:02-87899094)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