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5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2組:新臺幣19,000元,第4組:新臺幣46,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B1外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須於本公司決標日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公司指定之交貨地點、完成安裝、測試(測試結果應符合本採購規範說明書規定)及辦理操作、維護之教育訓練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下接「附加說明」欄位>>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下接「附加說明」欄位>>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為第2組及第4組第4次招標,第1組及第3組已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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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接「履約地點」欄位:
本公司基隆化驗服務中心(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53巷2號)(第2組、第4組)【詳各組採購規範說明書七】
2.上接「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欄位:(各組應分別檢附)
廠商須附原廠出具證明文件(開標日須在該文件授權有效期限內,如文件無敘明原廠授權期間須另附證明文件),書明廠商具有原廠產品安裝及維修能力,或書面切結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供該原廠出具之前述證明文件【檢附切結書(各組採購規範說明書之附件一)】
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以中文(正體)或英文以外之語文書寫者,除另有規定外,應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例如: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之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3.上接「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欄位:(各組應分別檢附)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詳各組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十二)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國安(含資安)切結書(詳各組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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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務必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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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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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電話:02-87258346、傳真號碼: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單位
ST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