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19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詳附加說明2.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詳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之附加說明欄位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2.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時提交底盤車製造廠符合臺灣北(台北市或新北市)、中(台中市)、南(台南市或高雄市)等地區有自有或特約維修廠(應附有公司或商業登記文件,營業項目登記含維修項目)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底盤車承諾書(如購案說明書附件九)。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附加說明
***114/5/6:
1.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如招標單及招標單附件等)更新為114.04.28版,廠商務必檢附「開標當次電⼦領標憑據」,未檢附者為不合格
2.「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內購)」更新為1140218施⾏之 版本(採⽤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3.「廠商務必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12.20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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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約期限:詳購案說明書二
(一)、決標日次日起算 330 日曆天內完成交車(包含場測試俥)。
(二)、交車完成日次日起算30 日曆天內完成訓練
(三)、最後履約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算 360 日曆天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二擇一):
(一) 投標廠商曾承攬/完成航空加油車或油栓加油服務車承製,並檢附採購機關(構)所開立之合格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完工證明等)供資格審查;如前述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投標商應另檢附前述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資料)。
(二) 若與其他廠商技術合作者,須於投標時提交
(1) 與技術合作廠商之協議書。
(2) 技術合作廠商曾完成航空加油車或油栓加油車製造由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文件。
(3) 合作廠商原廠型錄。
若尚未取得與(1)技術合作廠商之協議書及(2)技術合作廠商曾完成航空加油車或油栓加油車製造由採購機關(構)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文件,則需提交技術合作承諾書(如購案說明書附件八)及(3)合作廠商原廠型錄。
3.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採購處)、電話:02-87258328、傳真:02-8789903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