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1開標室
投標文字
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中文正體字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探採事業部已先會法務處,並依其意見修改。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須有事務所設立登記證明,證明文件應為中文(正體)或英文,證明文件如以中文(正體)或英文以外之語言書寫者,應另檢附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由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其中文或英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續)廠商資格: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廠商須提供於中、西非地區或澳洲地區或美洲地區之石油工業領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之進行中或已完成案件清單,並註明該案件所在國家及礦區名稱。前述清單之案件需具備相關證明文件,至少需有完整案名及締約雙方公司名稱,相關文件應為中文(正體)或英文,證明文件如以中文(正體)或英文以外之語言書寫者,應另檢附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由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其中文或英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2)無法提供上述資料之廠商應提供廠商具有承作本案能力之證明文件。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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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1.本案工作地點:視實際需求調整,諮詢及其他服務以線上為主,實體會議或其他服務則個案處理。
2.本案履約期限:(A).In respect of item 1 of the awarded bidder’s Price Offer (Quotation) Form, the cumulative payments exceed ninety-five percent (95%) of its Contract Price; or (B).Four (4) years after the Commencement Date.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
5.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投標廠商聲明書」,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8,傳真:(02)8789-9033,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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